更新时间:2025-03-10
商标驳回复审即商标申请人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驳回决定,认为申请商标不存在驳回通知书中的认定情形,继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请求商评委进行二次审查。在驳回复审中,商评委作为复审机关可能作出与原审查结果相反的认定,相当于赋予申请商标多一次被获准初步审定的机会。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64339597号“宴朋斋”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询,第63800540号引证商标2已经被商标局驳回,且,引证商标2的权利人并未对引证商标2进行驳回复审,现引证商标2的驳回复审期限已过,引证商标2理应无效,不应成为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障碍。
二、经查询,第28343870号引证商标1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审查过程中,引证商标1的权利状态不稳定,其作为引证商标的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因此,申请人恳请待引证商标1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该案件。
三、经查询,申请人已经对第19200819号引证商标3提出了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撤销申请,现已经被商标局受理,引证商标3的权利状态不稳定,其作为引证商标的法律效力有待商榷,因此,申请人恳请待引证商标3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该案件。
四、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含义、构成、整体外观及呼叫上均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五、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4339597号“宴朋斋”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宴朋斋”商标被驳回案例。商标被驳回了,不代表彻底没机会了。复审还能在关键时刻拉你一把,但复审要做好更万全的准备。只要找准方向,复审成功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还是那句话,如果申请人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建议委托权威的代理机构来进行复审,这样会避免申请人再次与注册商标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