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8
驳回复审作为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的救济程序,《商标法》对其有严格期限要求,复审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一旦错失时机,商标驳回便成定局。届时再想获得该商标只得重新申请,但对于在先申请将获得注册优势的商标申请而言,重新申请将改变并延后商标的申请日,可能意味着就此与申请商标失之交臂。如申请人希望为企业商标注册保驾护航,必须善用商标驳回复审,把握住驳回复审的时间节点。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4101576号“图形”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图形”是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和特点精心设计,有较高的显著性,通过标识构成、整体外观等因素与各引证商标进行对比,能使相关消费群体区分开。
1、引证商标一正处于驳回复审状态,商标作为本案的引证商标权利有待商榷。恳请待引证商标一权利状态稳定后再审理此驳回复审案件。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理念(即含义)不同,表露出来的意思相差甚远:
申请商标寓意希望,象征未来。引证商标一含义为针对眼睛的医疗机构。引证商标二含义为推动人民兴盛发展的珍贵科技。
3、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整体外观、构成因素差异明显,公众能轻易区分,根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整体由多条长短不一的线段以360°整齐排列,中心处被圈起来的圆形意指太阳,四周的线段意指散发出的光芒。
引证商标一是由图形加英文呈左右结构组合成。图形由多个字母“Y”的笔画结构拼成一个圆形,字母采用翻转重叠设计,将圆形分为八等份,设计形似瞳孔;英文由“EYEDEAL”构成,采用黑体书写。
引证商标二是由图形、汉字、英文组合成。图形由多个抽象的人物构成,人物两两相依,构成一个星球的模样;汉字与英文均采用手书书写。
二、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并且已拥有其版权,对该图形商标的申请注册,完全是出于对其著作权合法保护。
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4101576号“图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图形”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图形商标,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区分了整体差异,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