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5
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那如果商标被驳回了,也不需要太过烦恼,我们还有答辩复审这一条路可以走。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7477321号“联英律师”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第3966042号引证商标“英联”为本案唯一的引证商标,且该商标正处于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阶段以及撤销注册商标复审阶段,该商标的权利状态明显不稳定,作为引证商标的效力有待商榷,且引证商标的案件审理结果对本驳回复审案件审理结果产生了实质影响,恳请暂缓审理本案,待上述引证商标权利状态稳定之后再审理此驳回复审案件。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设计含义、外观及呼叫上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1、从商标的含义分析:
申请商标的含义为:联合诸多精英的律师团队,为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为周到的法律服务。引证商标的含义为:花儿联盟。
2、从商标的外观上分析:
申请商标是由图形、汉字和英文构成的组合商标。图形部分是一个“联”字印章。汉字和英文均位于图形下方,运用黑体书写。引证商标由“英、联”两个汉字构成,采用繁体字设计,字形端庄,笔画横平竖直。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7477321号“联英律师”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联英律师”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组合商标,与一枚引证商标相近似,我司律师从双方的显著性入手,最终使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