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02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8272167号“图形”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第40588020号引证商标1处于无限宣告中,该商标作为本案的引证商标1效力有待商榷,若该商标被依法无效宣告,则不再成为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障碍。
二、本案第16660960号引证商标2正处于撤三中,如若引证商标2被依法予以撤销,则其不再是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三、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立创造,完全是申请人基于自身发展理念而成的独创性标识,且经过申请人的长期使用已经形成了一种唯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混淆,可作为商标标识使用,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注册。
四、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的外观设计及含义区别明显,相关公众仅凭直观感受便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272167号“图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图形”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我司律师从双方含义、构成等方面进行分析,区分出双方的显著性不同,最终经过我司律师的精彩答辩,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
在探讨复审的重要性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商标被驳回的常见原因。通常,商标驳回分为两类:
绝对理由驳回
这类驳回通常是因为商标本身不符合《商标法》的基本要求,例如:缺乏显著性(如过于简单的图形或通用名称);违反公序良俗(如含有不良含义或敏感词汇);属于法律禁止注册的标志(如国旗、国徽等)。
相对理由驳回
这类驳回通常是因为商标与已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存在冲突,例如: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指定商品或服务类别与在先商标重叠;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无论是哪种原因,商标驳回并不意味着注册彻底失败,而是给了申请人一次通过复审争取权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