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28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78194212号“启胃香”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来源、含义指向、整体外观以及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申请人在此援引与本案案情类似且成功注册的案例,予以证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不构成近似商标。
二、申请商标“启胃香”是申请人名下企业的字号,与申请人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相统一。在指定使用服务项目上,不会使消费者对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因此不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应用范畴。
1、申请商标中的汉字“启胃香”,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会使消费者对服务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因此不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应用范畴。
2、申请人已在43类服务上申请注册成功了与申请商标近似的系列商标,予以说明申请商标具有自身显著特征,不会使公众对服务的内容产生误认。
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8194212号“启胃香”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启胃香”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我方律师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再结合援引案例,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必将没有障碍。商标审查过程中可能存在主观判断误差或信息遗漏。例如,审查员可能未充分考虑到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或市场影响力。通过复审,申请人可以补充相关证据,纠正审查中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