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6-08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84814788号“开润”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以汉字“开润”为显著识别主体的申请商标与以汉字“叶尔凯乐”为显著识别主体的引证商标在商标的构成、显著识别主体、呼叫、含义、外观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二、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使用、宣传过程中,已经具有知名度。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84814788号“开润”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开润”商标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组合商标,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构成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区分了双方的显著性,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不必因一次驳回自我否定,更不必因一次阻碍轻言放弃。所有长青的品牌,都经历过确权的波折;所有稳固的资产,都经过专业的打磨。复审不是无用的挣扎,是专业的补证,是合理的申辩,是品牌走向正规化、长久化的必经之路。在竞争愈发激烈的市场里,产品可以迭代,模式可以更新,唯有专属的品牌权属,是企业永恒不变的核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