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8-21
随着国内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激增,商标近似驳回已然成为注册过程中最普遍的审查情形。大量看似被多枚引证商标锁定、难以突破的驳回案件,实则存在关键胜诉突破口。在商标驳回复审答辩前,全面细致核查引证商标真实法律状态,是影响复审审理标准、大幅提升胜诉率的核心关键,往往能实现意料之外的翻盘效果,成功打破初审驳回桎梏,为品牌争取合法注册资格。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83588676号“牙牙乐口腔”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本案第12658617号引证商标1、第12658605号引证商标3于2020年03月27日期限届满且至今未续展,商标局官网上亦未显示续展流程,故引证商标1、3不宜作为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
二、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而成,并未抄袭、模仿其他任何商标。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使其显著特征更加突出,正在被更多消费者熟知。若申请商标不被初步审定公告并核准注册,将给申请人带来巨大损失。
三、申请商标是根据申请人的企业字号设计而来,整体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与引证商标1-3的构成、外观、含义指向、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83588676号“牙牙乐口腔”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牙牙乐口腔”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外观、含义等角度进行区分判断,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商标遭遇多引证近似驳回时,切勿直接放弃品牌,初审驳回结论并非最终确权结果。优先核查引证商标存续状态、排查权利失效瑕疵,是突破近似驳回最高效、最关键的胜诉手段。大量看似无解的驳回案件,均存在引证商标过期未续展、权利终止、长期闲置失效等可突破空间。企业收到商标驳回通知后,务必把握法定复审期限,及时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全面复盘案件、深挖权利瑕疵、多维搭建抗辩逻辑,通过专业驳回复审打破初审形式化审查局限,顺利保住自有原创品牌,守护企业长期积累的品牌价值与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