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9-20
商标注册无法100%成功,但复审成功率还是可观的。假如遇到商标驳回,不要轻易对商标判死刑,由于商标在审核中审查人员个人主观因素影响比较大,但经过商标复审咱们又多了一次沟通讲理的机会,能够向评定委员会论述自己的理由及观念。本次第85033622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便是通过多角度论证商标区分度、提交商标使用证据,最终成功获得初步审定的经典案例。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85033622号“图形”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构成、外观、含义指向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二、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三、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完全是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善意目的,申请商标在申请人的使用、宣传过程中,已经具有知名度。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85033622号“图形”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图形”商标被驳回案例。图形商标被多引证近似驳回不必直接放弃。图形商标近似审查主观性较强,驳回复审是非常重要的维权机会。答辩过程中,可从商标整体外观、构图、含义多角度论证不近似,同时整理商标使用、宣传证据,证明商标在市场中已经形成独立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遇到商标驳回,建议尽快委托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抓住复审期限,充分组织答辩理由,争取商标成功确权,保住企业自有品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