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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商标权利状态、服务地域差异性,都可作为商标复审答辩抓手

更新时间:2022-04-18

申请注册商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它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一旦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会让我们的商标无法申请注册成功。商标在初审环节因近似被驳回就是一大难关,只有攻克了引证商标这道关卡,才能让我们的商标顺利通过复审。

案件回顾

申请人申请注册的“鱼和蛙的故事”商标,经国家商标局审查初步审定在第43类“出租椅子”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驳回在第43类“餐馆”等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委托我司申请复审。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设计,该商标使用在“餐馆,饭店备办宴席,住所代理(旅馆、供膳寄宿处),咖啡馆,茶馆,快餐馆”等指定服务项目上,创意性设计使商标极具辨识度,具有高度的显著性。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及构成要素等方面区分显著,共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

申请商标采用中文单一要素构成,由楷体字书写;申请商标“鱼和蛙的故事”用在餐饮类服务中,顾名思义指的是“鱼”和“蛙”为原材料的菜品,而鱼和蛙都是生活在水里,是好朋友,餐馆可以作为朋友聚会,放松的场所,提供舒适的用餐体验,再者水为财,希望餐厅越做越大,如鱼得水,越来越顺,也希望顾客财源滚滚来。引证商标由中文单一要素构成,中文部分采用黑体字风格书写;“鱼和串的故事”非常明显是以“鱼”和“烤串、涮串”为主要菜品的餐厅。

餐饮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域性特点,申请商标来自江西省,引证商标来自山东省,服务地域差异显著。

综上,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构成要素等方面区分显著,对应的客户群不同,共同使用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申请人对引证商标“鱼和串的故事”已向国家商标局提交撤三申请,引证商标的权利状态不稳定。

三、申请商标经申请人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申请人产生了唯一、对应的紧密联系。申请人将“鱼和蛙的故事”商标使用在饭店店面、餐具、菜单等位置,传播企业经营理念、建立企业知名度、塑造企业形象。

申请人已经实际使用带有“鱼和蛙的故事”标志的饭店,并且在当地经营,在长足的发展历程中,取得了客户的信任,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由大众点评和外卖评价予以佐证,体现出证据的真实性。申请人不光对“鱼和蛙的故事”商标实际使用,而且申请人对申请商标采取了积极使用与宣传推广,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已经进行了实际的商业推广,花费金额巨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鱼和蛙的故事”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鱼和蛙的故事”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仅一字之差,但引证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律师通过这一点进行分析,使申请商标答辩复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