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30
“梅红烧”遇商标侵权
据悉,在兰溪当地,“梅江烧”被誉为“兰溪小茅台”,可谓家喻户晓,甚至在金华、省内都有很高的知名度。
而“梅江烧”的商标权是在兰溪市梅江烧酒厂旗下,近日,浙江省兰溪市梅江烧酒厂法定负责人汪海洋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回复函,认定“梅江醉龙烧”商标不予注册,这让他如释重负。
据查询,“梅江烧”商标由汪海洋在2010年5月提交申请并于2011年6月注册公告,核定使用在酒类商品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经过兰溪市梅江烧酒厂长期宣传和使用,已具有较强显著性,产生了明确的商品来源指向关系,客观上发挥了指示商品来源的功能。因此认定“梅江醉龙烧”商标不予注册。
据了解,从汪海洋的祖父开始就经营白酒生意,创立的汪裕丰酒坊至今已有百年历史,在兰溪小有名气。1993年,兰溪市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汪海洋筹集资金,创办了兰溪市梅江烧酒厂,并注册了“梅江烧”和“梅江”商标,并相继申报了产品外观设计专利20余项。
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过硬的品质,加上当地政府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梅江烧”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被称之为“兰溪小茅台”。“梅江烧”系列产品连续20年获省农博会金奖,被评为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等一系列荣誉,并受到了国家、农业部、省相关领导的高度赞扬。兰溪市梅江烧酒厂的“梅江烧酒制作技艺”被兰溪市政府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保护项目。
然而树大招风,随着“梅江烧”品牌的远近闻名,各类“擦边球”“碰瓷”等现象也随之而来。个别小作坊将自酿白酒打出“梅江烧”旗号,在市面上销售;有些则堂而皇之以“梅江”作为产品名称,更有甚者在短视频平台以汪海洋自家的“梅江烧”名义销售。很多消费者喝后感到不对劲,便纷纷致电来厂询问,方才知晓买到了冒名的“山寨”产品。因此,汪海洋在近年来,一直花费大量精力对侵害“梅江”“梅江烧”等商标事件进行维权,尽全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之所以“傍名牌”现象频出,与企业主体法律意识薄弱,侵权成本低,希望通过模仿赚快钱有关。要真正改善“傍名牌”的情况,除了政府加强监管外,也需要各市场主体提高法律意识,同时提高自主创新的意识。
如果要防止“傍名牌”现象发生,可进行“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注册策略。前者是同一商标权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一批与自己真正使用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后者主要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在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分别予以注册,以防被别人在这些商品上注册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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