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7
“ChildLife”品牌,是默里·西·克拉克医生于1997年正式创立,开发了一条具有25个产品的完整营养补充产品线及一条为年纪稍长儿童开发的营养补充创新产品线,并且与1996年就在美国申请注册了商标。而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了ChildLife商标维权举措,宣告南京某公司注册的“童年时光”商标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所指情形,故予以无效宣告。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我们一探究竟。
“童年时光”商标被宣告无效
据裁定书显示,ChildLife于2021年3月向国知局递交申请书,历经2年多,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其维权诉求。国知局明确认定南京某公司具有借助ChildLife商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在该决定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还认定南京公司通过将“童年时光”、“inne”和“红心”商标一起使用等方式宣传推广,转嫁“ChildLife”品牌的商誉。
同时,该南京公司多次注册与他人产品相关商标,如“New Chapter”、“新章”及“Zicam”等,目前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或宣告无效。
作为国际知名品牌的“ChildLife”,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就受到广大消费者认可,正因如此,市场上不断有儿童营养产品在宣传上关联ChildLife名称及标志性元素,误导消费者认为其宣传销售的部分产品是ChildLife产品,而ChildLife品牌也一直在进行维权。
2021年7月,ChildLife向香港法院提交跨境平台运营相关的禁制令申请,10月法院支持品牌申请颁布禁制令,明确禁止相关店铺的主体运营公司通过明示或暗示方式宣称为ChildLife授权经销商身份且禁止使用ChildLife的中、英文商标及红心标识来宣传销售非ChildLife商品等。
及时维权才是首选
通过该案我们能够发现,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免不了会遇见大大小小的侵权困扰,那么当“侵权者”找上门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申请尚未获得注册,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其次,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企业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也就是本案ChildLife品牌用的办法。《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
最后,全面完善商标品牌保护体系。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企业应当在创业之初就在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准备使用的商标,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品牌不受侵害。如果您的企业或商标也遇到了侵权困扰,可以联系四海龙,为您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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