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7
周六福品牌诞生于2004年,是集珠宝营销、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于一体的知名珠宝品牌,致力于为更多追求时尚魅力与美好生活的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经过了20余年的发展,周六福已经成为了我国知名的珠宝品牌,也因此“吸引”了一些不怀好意之人。
“周六福”遇侵权困扰
近日,浙江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珠宝品牌“周六福”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据查询,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周六福”等三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类别包括金银饰品、手镯(首饰)等。案外人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注册商标权利人,核定使用服务类别包括广告、替他人推销等。
万某福珠宝商行在其商铺门面招牌、商铺内装潢及其销售的手镯、戒指等首饰产品、包装上标注“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字样。周六福公司认为万某福珠宝商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案涉诉争商标均明确指向“周六福”,具备相似的元素构造,易使消费者混淆。其所售商品与“周六福”商标核定使用的类别相同,其在经营场所门面招牌、商铺内装潢等处使用被诉侵权标识,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
被诉侵权标识中“香港”是行政区划,“珠宝金行”是行业名称,“周六福”主要起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与周六福公司享有的案涉三个注册商标的文字完全相同,仅在字体上有细微区别,可以认定被诉侵权标识与案涉三个注册商标构成近似。
同时,该珠宝商行经授权使用的“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注册商标是服务商标,仅限于在核定使用的“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进行使用,该珠宝商行在自己经营的零售商店使用相关商标不属于替他人推销,不属于合法使用“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注册商标的行为。
最终,法院认定万某福珠宝商行使用的“香港周六福珠宝金行”标识构成侵权,判决其赔偿周六福公司经济损失8万元。
据查询,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共有303件商标信息,其中187枚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并且周六福自创立伊始就有很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05年就着手开始进行商标布局策略,2009年多个“周六福”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随着企业的发展,布局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截至目前“周六福”商标不仅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还做到了全类别注册,在最大程度上构筑了商标护城河。而这也是周六福品牌面对侵权行为的最大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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