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2-20
“娃茅酒业”因仿冒被罚51万
近日,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1万余元。
据悉,当事人经营的贵州娃茅酒和娃茅小哈酒瓶身及外包装整体图案布局、颜色搭配与贵州茅台酒的瓶身、外包装相似。当事人通过“娃茅店”众筹项目开展贵州娃茅酒业务,购买者向当事人支付9576元后可领取贵州娃茅酒4箱或娃茅小哈酒4箱成为项目股东,此后贵州娃茅酒在杭州范围内门店经营产生的销售额股东可以获得分成。截止案发,违法经营额为34万余元。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贵州娃茅酒、娃茅小哈酒瓶在相关字样、图案布局、颜色搭配方面,和贵州茅台瓶身相似。8月29日晚间,娃茅酒业承认因企业初期设计品控把关不严,导致包装设计存在瑕疵。
8月23日,杭州市监处罚﹝2023﹞288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杭州娃茅酒业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被罚逾5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贵州娃茅酒、娃茅小哈酒瓶在相关字样、图案布局、颜色搭配方面,和贵州茅台瓶身相似。
通过该案我们能够发现,作为我们企业来说,要摒弃“傍名牌”的思想,专心发展自身品牌,并且做好商标布局工作,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才是真的百利而无一害。
而站在被侵权企业的角度来思考的话,很多企业在成立初期因为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导致市场做起来后,很容易遇到大批的仿冒侵权行为,这往往需要花费极大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才能解决。因此为了企业的成长和产品的保护,一定要尽早进行商标申请工作,在产品、服务面市前就应当对商标作出长远的规范和布局,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市场未动、商标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