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7
同为茶饮料销售品牌的“察理王子”与“茶理王子”,两个“王子”读音相同,文字构成也仅有一字之差,那么到底谁才是真的“王子”呢?
“察理王子”获赔890.8万元
8月7日,南宁市察理王子餐饮公司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处“茶理王子”其品牌所属公司江西金楚餐饮公司赔偿南宁市察理王子餐饮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890.8万元。
据悉,“察理王子”由吴隆中于2012年创立,并于当年申请注册商标,2013年6月获得核准,目前已在广西、广东等地拥有600多家加盟门店。后经授权,南宁市察理王子餐饮有限公司拥有了“察理王子”商标的排他使用权。
2018年左右,察理公司的加盟商反映,有“茶理王子”奶茶品牌复制模仿“察理王子”的经营模式。经对比发现,“茶理王子”品牌不仅与“察理王子”品牌在文字构成、称呼等方面相近,加盟店装饰上还有着极高的相似度。因此,“察理王子”于2018年9月对“茶理王子”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2019年10月,国知局认定“茶理王子”商标与“察理王子”注册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宣告“茶理王子”商标核定使用在餐厅、咖啡馆等服务上无效。
但在此期间,金楚公司仍继续模仿“察理王子”经营模式及品牌,其明知商标已被国知局宣告无效,仍以远低于察理公司加盟费的模式吸引加盟商发展加盟店,导致察理公司在多地难以发展加盟商。察理公司认为,金楚公司的所作所为,导致其商标权受到侵害,因此将其告上法庭,要求金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金楚公司作为茶饮料的经营者,在明知“察理王子”注册商标已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情况下,仍在茶饮料销售服务及加盟商推广时使用与之相近似的“茶理王子”标识,会导致消费者对察理公司与金楚公司提供的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认为二者有关联,从而产生关联关系混淆,该行为构成对“察理王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综上,8月4日,法院对这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处金楚公司赔偿察理公司经济损失885.6万元,维权合理费用5.2万元。
随着近几年商标侵权案例的增多,学会如何为自己的商标维权成了企业老板们的“必修课”。而基于此案例我们能够发现,尽早申请商标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做好监控预警工作,针对市场上侵权商标的现象,要及时通过异议、无效等途径进行维权,甚至可以诉诸法律,将侵权者诉至法庭,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