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4
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知名家居品牌“芝崋仕”“头等舱”的商标侵权案件,被告广州某商贸店在某电商平台名称为“某家纺家具家装专营店”的店铺内,销售侵犯“芝崋仕”“头等舱”商标的家居用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商标权利人经济损失20万元。
“芝崋仕”提起诉讼
据了解,敏华实业有限公司是第711956号“芝崋仕”商标、第18458670号“头等舱”商标的权利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0类-家具。敏华控股旗下的“芝崋仕”“头等舱”是目前家居行业极具影响力的家具品牌。
截止2021年,芝崋仕在中国已有超6000家品牌专卖店,在全球范围内已拥有近万个销售终端,产品畅销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等100多个国家及地区,连续11年领跑国内功能沙发零售市场,市场占有率高达50.1%。产品被广泛运用于高铁、机场、酒店等多个领域,在国内的沙发品牌排名位居前列,并入选《2022中国品牌500强》。
敏华控股发现,在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名为“某家纺家具家装专营店”的店铺,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就在其销售的沙发、床等商品的标题、品牌名称中使用“芝华仕”“CHEERS芝华仕”“头等舱”标识,与案涉“芝崋仕”、“头等舱”商标文字、读音基本无差别,构成相同商标,且该店铺内销售的商品拼单最高达到1.3万件,销售数额较大,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法院从商标权属、知名度、涉案网店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几个方面进行审查,被告作为家居销售行业,理应知晓“芝崋仕”“头等舱”品牌,却未进行合理避让,而是利用原告品牌的商誉提高自身产品的销售额,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存在侵权的主观恶意。最终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0万元。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识。根据《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因此作为企业来说,要及时开展商标布局工作,多类别全方位的申请商标,同时做好监控预警工作,发现有侵权行径时,要勇于维权,不要给侵权者留有余地。如果您的企业或品牌也遇到了侵权困扰,可以联系四海龙,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