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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30万!老字号“王星记”遇商标侵权,紧抓商标布局才是正道!

更新时间:2024-05-23

杭州是我国制扇名城,自古有“杭州雅扇”之说。1875年,王星斋在杭城清河坊创建王星记扇庄(后改名王星记扇厂),迄今已有146年历史;2008年,“王星记”制扇技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而正因为其在行业的领头地位,“王星记”也遭遇了商标侵权的困扰。

“王星记”遇商标侵权

据了解,杭州王星记是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系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依法享有第549924号的商标专用权,该商标于1991年注册,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但在绍兴也有一家王星记,绍兴王星记曾被评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绍兴老字号。因此,杭州王星记认为,绍兴王星记的“王星記”“中國绍興 王星記扇子”“绍興 王星記”等标识侵害其商标权,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绍兴王星记赔偿其经济损失300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鉴于历史因素及双方当事人在企业名称注册登记、商标获准注册、商标知名度获得、非遗项目获评的时间上存在交叉等事实,双方当事人对“王星记”三字作为商业标识所承载的权利或权益确有可能存在冲突。

首先,杭州王星记率先将“王星记”注册为商标,并将之持续作为商标进行使用,获得了较大知名度。而绍兴王星记的字号注册于杭州王星记之前,但其未提供有效证据表明在涉案商标注册之前其对“王星记”字号简称进行了足以在相关公众心目中建立稳定联系的使用。

其次,从被诉侵权标识使用的位置、采用的字体或不同字样组合的方式来看,其系具有指示商品来源作用的商标性使用,超出了正当使用的必要、合理限度,极易造成市场混淆和误认,从而损害了杭州王星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故绍兴王星记的涉案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绍兴王星记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万元等。绍兴王星记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紧抓商标布局才是正道

通过查询发现,“王星记”相关商标共有20件,其中注册成功的有12枚,而这12枚商标均在杭州王星记公司旗下,最早于1990年就提交了商标申请。正因提早展开了商标布局工作,才能在这场“王星记”商标之争中占得上风。

因此,与其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相对于商标被侵权、被抢注后在采取措施,还不如提前做好商标布局,规避商标被抢注或侵权风险才是护航品牌稳健出海的最优解。如果您的品牌或企业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联系四海龙,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