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前有逍遥镇胡辣汤,后有南京大牌档,近两年,商标维权事件多次在网络引发高度关注与争议。近日,河南几名理发店商户收到法院传票,因其使用的“发源地”字样涉嫌商标侵权,被武汉发尊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两方争议不休,到底结果如何,让我们一起走进这桩案件中。
全国170余家理发店被告上法庭
近日,全国不少理发店因为其店招、宣传海报等使用了“发源地”字样,被拥有“发源地”商标权的发尊公司告上了法庭。
发尊公司称,其为知名的美发直营连锁品牌,旗下拥有“发源地”等知名商标。涉诉商标注册时间分别为2003年11月与2008年8月,核定使用服务项目均为第44类。2022年4月,发尊公司通过与权利人孙某某签署协议获得商标使用权。
发尊公司发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经营的店招、店内装潢等处使用与自身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因此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据悉,今年6月起,发尊公司分别以侵害商标权、商标权权属等为由,将江苏、河南等地170余家理发店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4-5万元不等。
而根据现有公开信息得知,这些案件的判决结果或为“双方均获得部分支持”,或为原告撤诉。在原告获得部分支持的案件中,法院最终判定赔偿金额在几千元到一万余元不等。
“发源地”是否为通用名称
在“发源地”案件中,争议的焦点在“发源地”一词是否属于行业通用名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许教授认为,商标是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同类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发源地的原初概念及引申义与头发、理发活动的语义相隔较远,意味着“发源地”注册在该类服务业上具有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使用。
不过国人有使用谐音指代事物的语言习惯,如果全国有几千家使用“发源地”作为美容美发店铺的企业名称、店铺招牌,这初步证明了实践中存在用“发源地”指代美容美发行业的用语习惯。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在本案中,如果能如果能够证明实践中已经初步形成用“发源地”指代美容美发服务的用语习惯,那“发源地”就起到了通用名称的作用,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的正当使用。目前该案还在持续审理中,那么你认为“发源地”在理发服务上具有显著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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