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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左贡县伟达汽车服务第37类“伟达牌”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3-12-07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66196701“伟达牌”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伟达牌”是由申请人精心选择设计而成,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与指向意义,一方面对应其企业名称,一方面预示着申请人的企业文化。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7在含义、整体外观、呼叫方面差异显著,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7的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7的呼叫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3.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7的含义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伟达牌”设计来源于申请人“左贡县伟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商号“伟达”。

引证商标1的含义为:该商标注册人在经营企业时保持豁达大度,总结经验的同时开拓创新,达到事业新高度。

引证商标2汉字为商标注册人的名称,代表该商标注册人主体。引证商标3的含义为:一份宏伟且通达的基础事业。

引证商标4的含义为:顺利到达光明、灿烂的彼岸。引证商标5指的是如经纬线一般相互交织的网络。

引证商标6表达了员工上下一心共同治理企业的决心。引证商标7的含义为:由四面八方人才构成的团体。

二、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6196701“伟达牌”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伟达牌”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商标状态处着手,抢得先机,之后从双方的外观、含义等角度进行区分判断,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