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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唯迈医疗设备第35类“唯迈医疗Taikon”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1-30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67874761号“唯迈医疗Taikon”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寓意丰富,与引证商标1-2在外观、含义、呼叫等方面上完全不同,不构成近似,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从商标的整体外观上分析:

 

申请商标是由四个汉字+字母共同构成的组合商标,汉字、字母均采用宋体书写,结构严谨,整齐均匀。

 

引证商标1是由两个汉字构成的纯文字商标,采用小米兰亭字体书写,给人一种明了清晰的视觉感。

 

引证商标2是由两个汉字构成的纯文字商标,采用小米兰亭字体书写,商标整体外观朴茂工稳、灵秀清丽。

 

2、从商标的设计理念上分析:

 

申请商标的整体含义为:申请人研发的名为Taikon系列大型血管造影机(DSA)。引证商标1的整体含义为:保持前进。引证商标2的整体含义为:豪迈应诺。

 

二、经申请人查询,本案中第9549194号引证商标6专用期限截止到2022年08月13日,商标权利人未做商标续展,且目前该商标已超出六个月的宽展期,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商标应该被注销,其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权利障碍。本案中第12125124号引证商标8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程序,其权利状态尚不稳定。若引证商标8被撤销,则其将不再是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三、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寓意丰富,与引证商标3-12在外观、含义、呼叫等方面上完全不同,不构成近似,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四、申请人实力雄厚,企业专业、可靠,申请商标具有自身独特含义,申请商标的注册完全是申请人出于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善意目的。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7874761号“唯迈医疗Taikon”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唯迈医疗Taikon”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含义、外观的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区分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显著性的不同,最终使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