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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东县源兴米业加工厂第35类“八面山”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4-03-12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8428553八面山”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设计,以明确的汉字“八面山”为识别和呼叫的核心,与引证商标“八面山”在外观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外观不同,不构成近似商标。

申请商标由汉字依次排列构成,采用宋体字书写,整体简洁规整、文字线条纤细。引证商标由汉字和汉语拼音上下排列构成,汉字采用楷体给人一种厚重有力的感觉。结构严谨,重心平稳

二、申请商标“八面山”是申请人的系列商标之一,申请人桂东县源兴米业加工厂(普通合伙)已经申请注册了多枚相关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核准注册,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

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428553八面山”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八面山”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商标注册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商标被驳回、被异议等是常有的事,我们能做的就是积极地去做复审答辩努力争取商标权利。我司律师从双方显著性进行分析,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