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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创源纺织第24类“浣花”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5-01-13

商标被驳回后,复审是很有必要的,只要你还想要这个商标,那说明这个商标可以给你带来相应的价值。商标注册被驳回之后,可以通过驳回商标复审的方式,继续进行提交申请,让相关部门对申请的原案进行复查审议。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65538258号“浣花”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同系列商标的联合保护。申请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早已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了其系列商标,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完全是申请人出于合法善意的保护目的,应当对申请商标予以支持和保护。

二、申请人实力雄厚,其良好的形象已广为人知,且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已经具备了商标的显著特征与识别作用。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在含义、外观、呼叫方面区分明显,并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初审公告。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5538258号“浣花”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浣花”商标被驳回案例。我司律师从双方的外观、含义等角度进行区分判断,最终使商标顺利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