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09
商标注册无法100%成功,但复审成功率还是可观的。假如遇到商标驳回,不要轻易对商标判死刑,由于商标在审核中审查人员个人主观因素影响比较大,但经过商标复审咱们又多了一次沟通讲理的机会,能够向评定委员会论述自己的理由及观念。抛弃商标驳回复审就意味着这个商标将完全不属于你,商标驳回复审则有可能改变一个企业的命运。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35类68176816号“始终易武”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商标“始终易武”为申请人原创设计,商标具有特殊含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二、申请商标“始终易武”是根据自身行业属性和特点精心设计,有较高的显著性,通过标识构成、整体外观等因素与引证商标进行对比,能使相关消费群体区分开。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理念(即含义)不同,表露出来的意思相差甚远:
申请商标设计理念为自始至终钟于易武镇。引证商标的基本释义为开始和结局。
2、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整体外观、构成因素差异明显,公众能轻易区分,根本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申请商标是由四个汉字构成,采用宋体字书写,简洁规整,给人以整齐划一的视觉感受。
引证商标是由汉字加英文构成,外部由一个长方形作为框架,内部汉字和英文由边框线分割;汉字采用艺术字书写。
三、申请商标“始终易武”是申请人申请的系列商标之一,申请人已经申请注册了多个相关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经注册,可见申请商标对申请人的重要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176816号“始终易武”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始终易武”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与一枚引证商标近似被驳回,我司律师从双方的显著性分析,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