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28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用到商标注册来说可以这样理解,商标被驳回了,在申请人看来已经是注册失败了,但是却可以通过复审来挽回,一旦复审成功,那么商标就可以获得注册的机会。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78500670号“大江旭日”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第74508143号引证商标已经被提起了异议申请,该异议申请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如果引证商标因异议申请而无效,则引证商标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来源、含义指向、整体外观以及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申请人援引与本案情形极为类似且已经成功注册的案例,予以说明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且举证商标共存多年从未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与混淆。
三、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78500670号“大江旭日”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大江旭日”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必将没有障碍。成功注册的商标能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若企业因驳回而放弃商标,可能给市场传递消极信号,影响品牌形象。而通过复审争取商标权,则能展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增强品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