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09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那如果商标被驳回了,也不需要太过烦恼,我们还有答辩复审这一条路可以走。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9778910号“全能宝贝”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中的第4006427号引证商标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提供证明通知发文状态中,其商标状态不稳定。
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以及含义上均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三、申请人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取得了申请商标作品的版权保护,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是申请人在先权利的一种延续,应当予以支持。
四、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的系列商标,经过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得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不会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9778910号“全能宝贝”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通过“全能宝贝”商标被驳回案例可知,商标被驳回并不意味着注册失败,复审是扭转局面的关键一步。通过充分准备证据、制定针对性策略,申请人完全有可能在复审中取得成功。商标是企业品牌的核心资产,面对驳回,切勿轻易放弃。借助专业力量,积极应对复审,才能为品牌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