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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领航企业咨询服务第41类“领航王”商标复审胜诉

更新时间:2025-12-16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每天都在商标局上演,因此对申请商标不是很熟悉的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时不用过于担心,只要在答辩中针对申请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进行充分分析,还是很有希望让我们的商标通过审核的。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81864422号“领航王”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第39962497号引证商标1已经被提起了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申请,该撤销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如果引证商标1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则引证商标1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的构成、外观、含义指向、呼叫等方面差异显著,并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应当准予注册。

申请人援引与本案情形极为类似且已经成功注册的案例,予以说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2不构成近似商标,且举证商标共存多年从未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与混淆。

、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81864422号“领航王”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领航王”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我司律师从双方的显著性分析,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商标复审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技术细节,建议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处理。他们熟悉审查标准和复审流程,能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