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2
《全民K歌》是一款由腾讯公司出品的k歌软件,具有智能打分、专业混音、好友擂台、修音、趣味互动以及社交分享功能。2014年8月26日,《全民K歌》正式开启预约下载,并于2014年9月1日首发。
通过查询发现,早在2014年5月29日,腾讯就申请了第9类、第42类的“全民K歌”商标;后来,又于2017年2月24日,申请了第41类22927253号“全民K歌”商标,由此可以看出,腾讯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多强,但这也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侵权困扰。
“全名K歌”被提出无效宣告
据了解,在2018年2月9日,深圳市九正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29248826号“全名K歌”商标(诉争商标),使用在第35类相关服务上。
之后,腾讯公司监测到这枚商标,开启了商标无效的法律进程,这次无效经历了行政阶段,一审、二审,充满波折,最终腾讯终审获胜。
首先,腾讯公司向国知局提起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诉争商标予以维持。而作为“南山必胜客”的腾讯,当然不会就此罢休,继续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但法院经审理后同样驳回了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腾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这次,腾讯公司进一步佐实补充了证据材料。
腾讯公司称,九正源公司名下共有15件商标,其中14件是将他人的麦克风等产品品牌申请注册在第35类服务上。九正源公司名下所有商标均是对他人极具显著性商标的抢注,明显具有傍名牌、搭便车的恶意,且九正源公司申请注册的商标大多已被驳回、异议或无效,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
北京高院认为,本案中,除诉争商标外,九正源公司先后在第9类、第35类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全民K歌”“途讯”“方猫”等多件与他人具有较强显著性或较高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商标,其商标注册行为会对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产生消极影响,并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此种有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实守信经营秩序建立的行为,应当予以有效规制。原审判决存有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相关一审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裁定;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就第29248826号“全名K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通过该案我们能够发现,商标诉争维权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作为腾讯来说也逃不过一波三折,但在腾讯的坚持之下,最终案件发生转折,获得了胜诉。因此,咱们作为企业来说,在日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也要坚持到底,静待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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