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6
源自日本的百年餐饮吉野家,最近因“臭肉门”风波成为众矢之的。
近日,有名为“内幕纠察局”的自媒体发布了一则暗访调查视频,将矛头直接指向吉野家,称其门店出现使用过期蔬菜、肉沫变臭发酸、油质发黑等一系列问题。视频一经曝光就在网络平台引起山呼海啸,吉野家也再次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当晚,吉野家官方微博迅速发布了一条声明回应,但声明并没有为食品安全问题道歉,而是全程甩锅,称出现问题的吉野家并非官博所在公司的“吉野家”。
声明称,出现问题的餐厅与吉野家在中国市场分属不同的运营公司,北方的吉野家由合兴餐饮集团运营,而出现问题的餐厅并不属于合兴餐饮集团。
声明一出,群众哗然。此吉野家非彼吉野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要先从吉野家在中国的业务拓展说起。
吉野家始创于1899年,在日本筑地市场开设了第一间分店,随后于1992年打入中国市场,在北京开设了第一家吉野家餐厅。千禧年过后,吉野家进入了快速扩张期,脚步从北京迈向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及东三省,这也就是在声明中提到的“合兴餐饮集团”的经营范围,这里我们可以将之成为“北方系”,“北方系”吉野家具有港资背景,属于特许经营。
而另一边的“南方系”则直接受日本吉野家总部——株式会社吉野家集团管理,属于直营性质,这次出现问题的吉野家餐厅,就是本部直营的“南方系”餐厅。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最本质的区别在于:特许经营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连锁店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特许经营总部由于利用他人的资金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相比之下,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从法律关系上看,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从管理模式上看,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综上我们可以了解到,“北方系”吉野家是特许经营,而“南方系”吉野家是官方直营,直营店铺出了问题,似乎的确跟特许经营的店铺关系不大。
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会关心一个品牌的店铺是直营还是特许经营,只要挂着吉野家的门头,用着吉野家的商标,都是同一个吉野家。无论再怎样在声明中择清自己,品牌出了问题,影响到的绝不只是某一家店铺,而是全世界所有打着吉野家商标的门店。
百年老品牌吉野家“臭肉门”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在做出品牌授权的行为之后,一定要严格把控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才能让品牌之树始终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