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所在位置:网站首页>新闻快讯更新时间:2026-09-14
近年来,不少影视剧带火了周边衍生品市场,正版手办、收藏卡牌、潮玩、官方联名商品层出不穷,成为影视IP全新的变现方式。但热度之下存在乱象,不少商家瞄准热播剧流量,未经授权私自借用剧名、角色和剧集画面打造“山寨周边”,蹭热度博销量。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将“狂飙酒”不正当竞争案,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明确具备识别性的知名影视剧剧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恶意蹭热度者被判赔偿500万损失。

影视剧热播期间,市场出现“狂飙酒”
反黑题材影视剧《狂飙》2023年首播,刑警安欣与鱼贩出身的高启强20多年正邪较量,最终督导组终于彻查黑恶犯罪团伙罪行的剧情,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就在影视剧热播期间,出品方之一、独家享有这部剧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的某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悄然出现了一款“狂飙酒”。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无论是在瓶身、瓶贴、瓶盖,还是在包装箱等位置,都突出使用“狂飙”变体文字,字形风格与《狂飙》片头所用“狂飙”字体高度近似,不少消费者误以为这是影视剧的官方联名周边。但实际上,这些火爆一时的“狂飙酒”,从头到尾都没有拿到影视剧官方授权。
涉案的两家关联企业,一家管理公司、一家酒业公司,都是在影视剧《狂飙》热播期内才成立的,成立之后就委托一家啤酒公司生产多款“狂飙”品牌酒,迅速地投入市场。
不仅如此,商家在全网线上店铺、线下招商、市场推广中,大量搭配使用《狂飙》主角名称、影视剧经典画面进行宣传,全方位绑定剧集热度。
而通过这张500万罚单,我们能清晰感知到,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防线”正在不断加固。像《狂飙》这样火遍全网的作品,它们的商业价值是正版方的核心资产,绝非可以随意“蹭取”的资源。
对企业而言,与其在“搭便车”上绞尽脑汁,不如踏实打磨产品、提升服务品质;毕竟,靠侵权带来的热度是“烫手山芋”,最终只会让自己陷入法律和口碑的双重危机。
【温馨提示】文中部分图片及素材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有不妥,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