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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指定颜色申请指的是商标申报时按照客户设计好的彩色样稿来递交,虽然指定之后商标颜色不能改变,但因指定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性于图形与颜色的组合,所以显著性更加突出。指定颜色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在进行答辩时,应将其颜色显著性进行突出分析。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每天都在商标局上演,因此对申请商标不是很熟悉的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时不用过于担心,只要在答辩中针对申请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进行充分分析,还是很有希望让我们的商标通过审核的。
很多商标注册人在申请组合商标时,代理人会建议将组合商标分开来申请。这是因为,组合商标分开注册,更有利于保护商标。相关元素分开单独进行使用,亦可组合一起来使用,分开注册后的商标独立且具有显著性。此外,在注册时,组合商标被驳回的几率也比较大。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成功案例就是组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案例。
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后,因近似被驳回,就需要我们积极参加答辩了。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商标近似被驳回案例,引证商标文字部分仅比申请商标多一个汉字,律师通过详尽的对比分析,帮助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审核。
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后,因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情况很常见。但是,有的在先商标对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威胁并不大,因为它本身的商标权利不够稳定。今天为大家分享的这则复审案件的成功就与在先商标的状态有一定关系。
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在收到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通知书时,恐怕心已经凉了半截,自己心仪的商标没通过,自己白折腾了。那遇到商标申请被驳回时,其实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就是变被动为主动,选择驳回复审。
商标在商标局提交复审之后,有可能因为有在先的近似商标的存在而被驳回。近似商标是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两商标标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两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两商标所标识的商品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是组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答辩案例。
商标法明确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今天为大家分享的这篇案例,申请人的商标中因存在“CHINESE”一词,遭到了商标局的驳回,一起来看看律师是如何帮助商标申请人赢得复审胜诉的吧!
很多人都有一个思维误区,认为拥有了该商标的商标权等同于拥有了该商标的版权,其实不然。版权是需要单独进行申请的,而且版权对于图形商标确实能起到保护作用。今天我们就通过本期案例了解版权对于商标的重要性。
人们常说:“商标是商战的利器,是开拓市场的先锋”。 很多人在递交了申请注册商标后,然后就苦苦等待商标注册成功的消息。在漫长等待中,有人得到了注册成功的好消息,有的人等来的则是商标被驳回的决定。那么商标被驳回后,就注定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死路一条了吗?带着这个疑问,我们开始今天的分享。
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在收到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通知书时,恐怕心已经凉了半截,自己心仪的商标没通过,自己白折腾了。影响商标注册通过的因素,比如审查员的主观性、随着申请量越来越多带来的商标资源紧缺性、违反了商标法的一些强制规定、还有注册无法避免的盲期等,因此,商标注册驳回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随着我国每年商标注册量的增加,在注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因为近似被驳回,那在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答辩前,查清引证商标的状态,会极大影响驳回复审中的审理标准,会大大提升复审成功率,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随着商标申请量日渐剧增,商标驳回的数量也是持续增加。面对商标局下发的驳回受理,商标申请人应该积极变被动为主动选择复审!
所谓系列商标,就是和固有名词“亲族商标”等同的意义,是以保护核心商标为目的的一系列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人以部分商标为中心,通过文字、图形的单独注册或组合注册、同类及不同类别注册,形成一系列围绕企业品牌保护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商标。注册及使用系列商标,可算是一种知识产权经济市场环境下的商标品牌保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