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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在注册申请商标时,商标代理人都会主张将组合商标分开来注册。很多申请人因觉得麻烦且要花费更多的金钱而犹豫,殊不知,商标分开申请注册的成功概率比组合商标申请成功概率大很多。皆因商标分开注册,发生近似的概率也会降低,在商标日后的使用中拆分或组合使用也会很方便。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商标案例,组合商标就因为图形近似遭到了驳回。
申请过商标的人都知道,与单一要素构成的商标相比,组合商标过审难度更大。今天为大家分享一个组合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案例,答辩律师通过对商标的显著部分进行区分,才让商标顺利通过复审。
随着我国每年商标注册量的增加,在注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因为近似被驳回,在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案件中,除了对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基本的辩解外,合理举证商标注册实例,也会极大影响驳回复审中的审理标准,会大大提升复审成功率,往往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相关资料显示,每年因商标显著性不够明显而被驳回的商标数量极为庞大。因此,区分商标的显著性就成了商标复审答辩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相较于单一要素的商标,组合商标申请起来更加困难,皆因组合商标的图形部分更容易因为与在先商标近似而遭到驳回。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商标复审成功案例就是组合商标因图形部分近似被驳回的例子。
商标指定颜色申请指的是商标申报时按照客户设计好的彩色样稿来递交,虽然指定之后商标颜色不能改变,但因指定颜色组合商标的显著性于图形与颜色的组合,所以显著性更加突出。指定颜色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在进行答辩时,应将其颜色显著性进行突出分析。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每天都在商标局上演,因此对申请商标不是很熟悉的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时不用过于担心,只要在答辩中针对申请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进行充分分析,还是很有希望让我们的商标通过审核的。
很多商标注册人在申请组合商标时,代理人会建议将组合商标分开来申请。这是因为,组合商标分开注册,更有利于保护商标。相关元素分开单独进行使用,亦可组合一起来使用,分开注册后的商标独立且具有显著性。此外,在注册时,组合商标被驳回的几率也比较大。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成功案例就是组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案例。
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后,因近似被驳回,就需要我们积极参加答辩了。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商标近似被驳回案例,引证商标文字部分仅比申请商标多一个汉字,律师通过详尽的对比分析,帮助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商标局的审核。
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后,因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情况很常见。但是,有的在先商标对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威胁并不大,因为它本身的商标权利不够稳定。今天为大家分享的这则复审案件的成功就与在先商标的状态有一定关系。
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在收到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通知书时,恐怕心已经凉了半截,自己心仪的商标没通过,自己白折腾了。那遇到商标申请被驳回时,其实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放弃,另一种是就是变被动为主动,选择驳回复审。
商标在商标局提交复审之后,有可能因为有在先的近似商标的存在而被驳回。近似商标是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两商标标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两商标所标识的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两商标所标识的商品存在某种特定的联系。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是组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答辩案例。
商标法明确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今天为大家分享的这篇案例,申请人的商标中因存在“CHINESE”一词,遭到了商标局的驳回,一起来看看律师是如何帮助商标申请人赢得复审胜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