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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靠衣装马靠鞍,商标是企业品牌辨识度的重要标识,注册商标可以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其他商家及个人的侵犯。商标注册得当可以避免同行业及类似行业的相同商标名称的侵犯,以便更好地保护企业形象。但是随着中国汉字结合而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多,遇上近似商标的几率也越来越大。当企业遇上近似商标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
《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是指足以产生市场混淆的近似,而不仅仅是指标志上的近似。判断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上述规定的近似商标,既要从标志本身、商品本身予以判断,也应当对申请商标申请人和引证商标权利人之间的特定关系、引证商标的在先权利情况以及客观上是否形成市场区分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情况每天都在商标局上演,因此对申请商标不是很熟悉的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被驳回时不用过于担心,查清引证商标状态是胜诉的关键。
商标注册过程至少需要半年,甚至一年以上。在等待商标审查期间,所有申请人都不希望看到商标申请被驳回。如果你的商标申请被驳回,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当你知道被拒绝的原因时,又能做什么?
商标在通过初审之后,面临的另一道坎就是商标异议了。商标异议期内,其他人可以对申请人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遇到商标异议怎么办?如果商标被他人异议了,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三十日内进行异议答辩。
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用到商标注册来说可以这样理解,商标被驳回了,在申请人看来已经是注册失败了,但是却可以通过复审来挽回,一旦复审成功,那么商标就可以获得注册的机会。
《商标法》第三十条“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中应用最广泛的法条之一。本篇文章从一个具体的案例出发聊一聊驳回复审中图形商标与组合商标有关近似答辩的论述。
当一个标记被用于商品上,投入市场,赢得一定的知名度之后,使用人已经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使这一标记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密切相联,所产生的利益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否则,若任由他人假冒、仿造或“搭便车”,就会侵害使用人的正当利益,在市场上造成不公平竞争的后果。
商标申请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很多商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时,第一环就败给了商标近似。不过,因为近似的原因被驳回,往往与商标人工审查机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为人工审查总会有纰漏,因此,在商标被驳回后积极主动进行答辩就显得尤为重要。
每个想要经营好一个品牌的商标申请人,都希望自己的商标是独一无二、让人过目难忘的,但在提交商标申请后,还是有不少人会遇到自己的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的情况。这时,积极答辩就显得十分重要。
商标驳回复审,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请求重新审查的行政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申请的《商标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复审程序,而如果错过了,那您的商标将面临被无效的风险。
指定颜色商标是指注册人注册商标的时候,采用的是黑白以外的颜色注册了商标图案,这样的商标在使用时不能改变商标的固有颜色。不过,指定颜色组合商标与黑白商标相比通常更具显著性,其显著性就在于图形与颜色的组合。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就是一件指定颜色商标因近似被驳回的复审答辩案例。
驳回复审作为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的救济程序,《商标法》对其有严格期限要求,复审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一旦错失时机,商标驳回便成定局。届时再想获得该商标只得重新申请,但对于在先申请将获得注册优势的商标申请而言,重新申请将改变并延后商标的申请日,可能意味着就此与申请商标失之交臂。
商标被驳回了是可以申请商标复审的,驳回复审是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通过代理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和丰富的代理经验,对商标局的驳回意见进行论证,向审查人员详细阐明商标为什么应该注册的理由,从而大大提高复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