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08
商标注册无法100%成功,但复审成功率还是可观的。假如遇到商标驳回,不要轻易对商标判死刑,由于商标在审核中审查人员个人主观因素影响比较大,但经过商标复审咱们又多了一次沟通讲理的机会,能够向评定委员会论述自己的理由及观念。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第65853957号“宝齐莱”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引证商标处于撤三程序中,其引证商标权利状态极不稳定,若引证商标均被撤销,则不再成为申请商标核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将企业商号融入了商标中,作为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具备突出的显著性和强烈的可辨识度,与申请人之间关联紧密,具有自身独特的设计理念和寓意。
三、申请商标设计独特,与引证商标的构成、整体外观、含义均存在差异,不构成近似商标,并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1、从商标的构成、字形设计及外观分析:
申请商标是由“宝齐莱”三字构成的纯文字商标,采用兰米新宋体加粗,字形方正,笔画硬挺。
引证商标是由字母“Boom”+汉字“宝齐来”构成的组合商标。汉字采用华康新综艺,线条粗壮有力。
2、从商标的含义分析:
申请商标的含义是:申请人专注于绿色节能建材,秉承“可客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采用精良的产品和专业的技术服务,所有员工齐心协力,大家携手致力于将企业打造成为最具竞争力的钢结构围护系统和洁净系统整体方案解决服务商,使企业发展的更加生机勃勃。
引证商标的含义是:大家共同整理这些珠宝。
四、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立创造,完全是申请人基于自身发展理念而成的独创性标识,具有独特的设计理念,且经过申请人的长期使用已经形成了一种唯一对应关系,不会造成混淆,可作为商标标识使用,申请商标应当予以注册。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5853957号“宝齐莱”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宝齐莱”商标因近似被驳回案例。申请商标为文字商标,我司律师从双方的显著性分析,最终使得申请商标成功通过复审。